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重点帮扶工作。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相互配合,积极推进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加大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发放《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再次申请。持有效《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培训和鉴定费给予全额补贴。同时,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对持有效《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今年按每人每月两项合计300元的标准给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招用持有效《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今年按每人每月两项合计600元的标准给予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对困难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十)建设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
以杭州毕业生就业网为主体,加强与杭州人才网、杭州教育城域网、杭州就业网、创投中国网、各高校及各区、县(市)毕业生就业网站的互联互通,在网上免费提供需求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手续办理、创业就业辅导、网络招聘和创投信息等全方位、“一站式”的就业创业服务,努力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成本。要加强高校毕业生需求登记信息、外地毕业生来杭就业信息、本市生源毕业生就业和失业登记信息、大学生实训和见习信息的实时互通与统计工作。整合省、市资源,建立杭州市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利用市政府综合信息交换平台和目录平台,跨部门共享信息,逐步实现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间有关高校毕业生业务的协同。实时掌握高校毕业生实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落户等一系列动态信息,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公共服务水平,吸引人才,促进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五、继续实行积极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