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规划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按《荆州市物价局关于荆州市楚原城市规划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荆价房服〔2005〕132号)执行。
1、建设用地规划论证咨询费按用地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05元/平方米。只进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咨询,而不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论证咨询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2、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方案论证咨询费按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
管线工程规划论证咨询费按每千米1500元收取。
3、军事设施(不含家属宿舍、非军用的生产性、经营性工程设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中、小学校教育用房;托幼用房以及有关部门开办的非盈利性、社会福利用房免收规划咨询费,只收取技术资料费100元。
大学、中专学校教育用房、学生宿舍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减半计收规划咨询费。
(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收费按《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177号)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接受委托,对当地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施工现场实行的安全技术服务。提供的服务应遵循自愿委托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其收费标准按建筑工程建安工作量的15‰计收。经济适用房建设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
(四)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提供建设工程档案整理服务的部门,其收费标准按照《荆州市物价局荆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荆价房服〔2006〕136号)执行。
1、纸质材料载体档案整理保管综合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累进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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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总造价100万元以下
| 单位工程总造价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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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总造价100-300万元以下
| 单位工程总造价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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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总造价300-500万元以下
| 单位工程总造价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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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总造价500-800万元以下
| 单位工程总造价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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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总造价800万元以上
| 单位工程总造价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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