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报告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5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务管理,防止财政收入流失和国有资产损失浪费,根据《
预算法》、《
会计法》、《国务院关于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检查单位
市信息产业局及所属单位、市房产局及所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沙市大学、市党校、市妇联、市交警支队及所属单位、市总工会及所属单位、市体育局及所属单位、市粮食局及所属单位、市物价局及所属单位、市科技局及所属单位。
二、检查时限
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资产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经政策执行情况,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可追溯检查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
(一)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
(二)截留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偷、逃、欠税款行为;
(三)乱挤乱摊成本,随意核销费用,擅自冲减资本金的行为;
(四)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改变收费标准、违规收费行为;
(五)财务管理混乱,做假账,白条收支,公款私存,私设、私分“小金库”等行为;
(六)侵占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政府性基金以及国有资产收益的行为;
(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非转金”资产占用费缴纳情况;
(八)滥补乱支、违规发放津补贴、铺张浪费、招待费超标准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九)《
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