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改善农村体育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广泛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引导文化工作者服务乡村,鼓励和支持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大农村文物保护力度,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
2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扎实做好特困户救助工作,形成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生活的长效机制。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做好救灾救济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落实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
23、切实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制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充实基层警务力量,强化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适合农村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机制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农村的渗透破坏活动。
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4、认真贯彻“重中之重”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县市区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不断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农业农村工作列入考核内容。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25、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改进村委会直接选举,推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继续选派市、县机关年轻干部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返乡农民中选拔干部,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大力实施农村党员“素质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关爱农村党员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开展人才交流服务活动,壮大农村适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