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从制度上防止腐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要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努力搞好这项工作。
首先,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就是把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最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明确措施,落实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创新办事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办事公开的实效。公开的载体,都要向社会公布,便于人民群众掌握,形成办事公开的互动效应。
其次,搭建平台,创新办事公开制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事。各级、各部门要努力为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政府服务热线、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服务措施,推行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论证、专家咨询、听证等制度,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实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搭建平台、提供保障。要抓好所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院务公开、校务公开、站务公开、所务公开等。对应该进入各地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要一律进入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要借鉴外地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做法,广泛开展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制度、热线服务、信息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公共信息厅、多功能服务卡等,畅通渠道,减少环节,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效。
第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并完善本级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办事公开内容、形式、程序、考核标准等具体要求,加强对基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和协调。根据自身实际,整合便民服务设施,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示范经验,推动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责任主体,要把办事公开与企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始终如一地抓好落实,把办事公开纳入单位整体工作目标管理中,使办事公开制度贯穿单位管理的全过程。要坚持以绩效考评为核心、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咨询投诉平台,采取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要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实现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服务,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要建立并完善民主评议、监督考核、投诉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把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内部监督有利地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办事公开的深入开展。要将办事公开与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办事公开的范围和领域。
四、在乡镇全面推行“干群绿色通道”,拓展便民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