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一)2009年1月-2月,启动阶段: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开展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重点应用主体的基础知识培训。
(二)2009年3月-5月,建设阶段:完成计划内所有网站和各级服务平台的建设。
(三)2009年5月-12月,实施阶段:组织开展农业信息应用培训,全面启动农业信息化服务各项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四)2009年12月,总结阶段:对市本级、县(市、区)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对在示范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农业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农业信息化推进年活动工作协调领导组,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推进年活动的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业、发改、财政、劳动、广电、教育、气象、电信、移动、联通等有关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围绕“222”工程建设内容,合力推进。各县(市、区)要负责本区域内农业信息化推进年活动的具体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应用单位和个人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农业信息化多元投入体制,确保建设资金需要。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组织农业信息化项目的申报,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切块安排和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引导和调动各应用单位和个人投入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通信运营公司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大力改善农村通信条件,降低农业通信资费,扩大农业信息服务范围,提高农业信息化应用的实际效果;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信息产品制造商研发和推广适合我市使用、质优价廉的信息终端和软件产品,不断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建立制度,强化管理。由市协调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全市农业信息应用管理制度,细化市、县(市、区)两级农业信息平台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农业信息员的职责,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专业农户三类主体,要定期更新本单位网页内容,组织好信息的上传和下载,形成系统化常态维护运行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信息化的共同发展。县(市、区)要指导乡镇和行政村加强信息化服务站点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并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认证制度。
(四)加强宣传,形成共识。农业信息化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业信息化技术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及时展示农业信息化应用新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多方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农业信息化推进年活动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