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兰州市政府系统2008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以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了大量的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调动各级信息员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市政府办公厅决定评选表彰2008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县区、部门领导重视信息工作,切实把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相应的信息报送机构,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网络运作正常,工作制度健全;坚持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信息采用率高,在为领导工作服务中发挥了较好作用。
(二)先进工作者: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负责人),重视、关心、支持信息工作,经常研究信息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抓好为本级、上级和下级信息服务工作。
(三)优秀信息员:热爱信息工作,工作积极努力,业务熟练,成绩突出,所报信息采用量大。
二、评选办法
先进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根据各单位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依据《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07〕37号),同时参照《2008年全市政务信息目标考评统计表》,对2008年度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信息数量和采用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提出名单,由市政府办公厅审定。
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提出推荐评选分配方案,由有关县区、部门、单位提出推荐人选,最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审定。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推荐名单于1月13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联系人:王雪霏
电 话:8848390
附件:1.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及优秀信息员分配名单
2.《2008年全市政务信息目标考评统计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