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的意见
(黔府发〔2009〕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及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做好2009年节能工作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8〕1号)要求以及国家、省有关节能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逐级分解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定并实施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加大节能技改和节能产品推广力度,落实中央财政节能优惠政策,实施了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完成节能灯推广任务,节能效果明显;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节能降耗总体水平得到提高;节能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为重点,带动全社会节能的工作格局。通过努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计2008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约4.1%,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5.21%的目标可以完成。
2008年全省节能工作克服雪凝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方式粗放,高耗能产业比重大,技术装备总体上落后,节能技改投入严重不足,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和低效益的问题仍然严重;有利于节能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把关和全过程监管不力,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难,节能管理基础工作仍然薄弱,节能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节能管理专业人员;全社会对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有畏难情绪,对节能工作只是处于应付状态,存在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协调不得力等问题。特别是2008年第三季度以来,我省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大幅回落,许多企业开工不足,产能得不到充分发挥,能源利用效率下降;有的企业陷入停产状态,经济效益下滑,影响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使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