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
(湘办[2009]6号 2009年1月14日)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促进了农村出版物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提高了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出版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薄弱、出版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与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解决我省广大农民“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提高农民素质,促进我省新时期农村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办发[2006]24号)、《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新出联[2007]2号)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新出发[2008]865号)等文件精神,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充分认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建在行政村,具有一定数量的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和相应阅读播放条件,由农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场所。农家书屋工程是由政府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和基础工程,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大措施,反映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保证了农民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执政理念,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实施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是进一步加强我省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切实保障农民最基本的文化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