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巴彦淖尔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巴彦淖尔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9〕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制定的《巴彦淖尔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巴彦淖尔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环保局 二OO九年一月)

  为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便于各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减排工作情况,确保完成自治区和市政府“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污染减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字〔2008〕303号)中,关于建立污染减排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制定我市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污染减排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自治区和市政府汇报减排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旗县区和各有关部门。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环保局局长徐茂龙牵头。成员包括:市环保局刘埃金、杨占海,发改委张建斌,经委李晓波,财政局田卫东,监察局金丽凤,建委田文化,水务局张新林,统计局王少雄,电业局王继生,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裴子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各主要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同时要分别选派1名正科和副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㈠定期向自治区和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由牵头单位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㈡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其他事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