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0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同意如期结案。
会议认为,自1999年以来,省人民政府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议案的决议,高度重视生物防火林带工程的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议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初步建成生物防火网络,生物防火林带阻隔山火效果明显,提高了森林自身抗御火灾能力,森林火灾损失大幅下降,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增加了木材蓄积量,调整和优化了林分结构,取得了明显的防火、生态及经济社会效益。我省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不能适应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主要是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不平衡、建设标准偏低、网络有待完善、抚育和管护经费不足等。
会议要求,关于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议案结案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加强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对防火林带加密、加宽,不断完善生物防火林带网络体系。省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资金投入,并广筹资金,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标准,扶持重点火险区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好防火林带的抚育和日常维护工作,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明晰生物防火林带产权和利益分配。
关于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
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议案》,省人民政府从1999年开始组织实施。今年5月,省政府组织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交通厅、地税局、林业局等单位,邀请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指导,分赴广州、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10个地级以上市,对议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省政府认为,实施议案10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大力支持监督下,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议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建议如期结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