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委2009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要点》的通知
(京建施〔2009〕37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建委2009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委2009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要点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建委2009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市政府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的措施,切实抓好绿色施工管理工作,以安定和谐的环境迎接建国60周年。
二、工作目标
(一)全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力争事故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下降3%以上;
(二)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贯彻落实市政府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的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细分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市区两级建委监管职责
将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建委,层层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及时通报网格检查情况和各区县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以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区县建委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着力提升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继续做好协管员的聘用、培训工作,规范协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
(二)贯彻绿色施工规程,将施工管理水平推上新台阶
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贯彻落实十五阶段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从2009年3月1日起,全市所有工程应达到常态绿色施工的标准,必须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绿化,同时基坑工程施工应避免降水,因客观原因必须降水的,因按要求请专家论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