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08年,全市各地在消防经费投入、消防队站建设和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得以大幅提升。一是加大了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建立了持续稳定、规范有序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全市各级消防业务经费预算实现财政单列和增长10%的目标。2008年全市共投入消防经费1054万元。乌拉特前旗、磴口县、杭锦后旗和乌拉特中旗增幅明显。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临河特勤消防中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市防火救灾指挥中心也顺利开工;加大了对国家和公安部规定的消防大队、中队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投入力度,7个旗县区全部按要求配齐了消防监督检查仪器和火场勘查仪器。根据《内蒙古消防部队战勤保障建设三年规划方案》,2008年,市、旗县区两级政府投资467万元新购各类消防车9辆,完成了执勤消防车退役、更新任务;投资283.1万元,集中购置了个人防护装备、特勤器材、常规器材、化学救援器材、地震救援器材;专项用于购置消防装备、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用车辆和救护器材的配套资金320万元,为全市消防官兵扑救各种急难险恶火灾和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市防火委员会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巴彦淖尔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巴防委发[2008]6号),对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矿山企业、文物古建筑、消防产品、在建工程和“高考”考场等专项治理检查。集中开展了奥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确保了奥运、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自治区《全区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决战令》(内公消令字[2008]3号)和关于开展错时消防安全夜查的文件精神,消防支队启动了“0808-Ⅰ号”、“ 0808-Ⅱ号”奥运攻坚专项行动,从8月6日至8月23日、9月5日至9月17日,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3时,对社会单位开展错时消防安全夜查,实现了奥运、残奥会期间“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文明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总体目标。奥运期间,全市共检查单位 489家,查处火灾隐患569处。认真落实自治区“七个必罚”和“三条铁规”,全面加大了消防行政执法力度,维护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稳定。全市共检查单位1243家,查处火灾隐患1664处,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切实改善了公共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实现了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临河区建立了城市火灾探测远程报警监控中心,并将建有固定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纳入该系统管理。三是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加大了政府挂牌督办力度,市政府对联通巴彦淖尔分公司和国际饭店实施挂牌督办;各旗县区政府对7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通过督办、整改,农垦大世界商场等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拆除、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投入整改资金100余万元,全部在奥运会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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