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㈢继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各旗县区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针对当前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共消防安全。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大型电力、能源、煤炭、石油化工企业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同时要把政府挂牌督办隐患作为攻坚重点,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强力推进整改。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联网进度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力度,确保工作成效。

  ㈣大力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工作。我市农村牧区消防工作薄弱,火灾四项数字比例仍占火灾总量的70%。没有农村牧区火灾形势的稳定,全市火灾形势就不可能稳定。各旗县区政府要将农村消防建设发展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积极解决制约农村牧区消防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农村牧区防控火灾能力,有效保障农村牧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要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负责的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不断加大农村牧区消防建设投入,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农村消防力量,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培训,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消防工作管理、考评奖惩机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起村(牧)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机制。认真抓好新农村新牧区消防站建设,按照市政府2008-2011年农村消防站建设规划,利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专项资金、依托“金锁”平安保险工程,初步建立20个农村消防站,全面增强农村牧区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㈤全力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009年是建国60周年大庆之年,各旗县区政府要认真开展“迎国庆、保平安”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大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启动“国庆安保护城河行动”,重点抓好向北京供气、供水、供电等单位和全市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确保北京国庆期间我市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㈥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法》和《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正确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给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对严重的火灾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所属公安机关报告,采取综合措施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