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实施
㈠培训机构
市供销社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配合实施。为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将培训基地设在市大众就业再就业培训学校。培训基地开办前,市供销社负责向全国农产品经纪人星火科技培训示范指导中心及中华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签定指导中心申报备案,并争取多方面支持。
㈡培训内容及形式
常规培训的内容主要为:1、《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战略部署。2、“新网工程”“民生工程”建设的重点、目标及实现途径。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经纪人基础知识》和《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农产品经纪人初、中、高级技能知识》。4、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实施办法内容。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农村实用科技知识等。
为满足不同需求,全面提高培训对象政策、法律、科技、业务知识,培训形式以专题培训、短期培训、脱产培训为主,力求灵活多样,切实可行。市供销社从2009年开始启动第一轮培训工作。短期培训时间一般为10天左右。同时,培训力争体现实践特色,更多组织实地观摩和现场教学。
㈢培训对象
各旗县区供销社管理人员、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专业合作社、协会等)负责人,农牧区商贸流通经营管理人员、各级农畜产品经纪人,各旗县区、农垦局申报农畜产品经纪人职业技能鉴定点的工作人员。
四、保障措施
㈠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畜产品经纪人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农畜产品经纪人职业技能鉴定及星火科技培训组织体系,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加大力度,扎实开展系统培训工作,尽快建立星火科技培训长效机制,并将这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务求见到实效。
㈡要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尽快建立政府扶持、面向市场的培训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综合支持。各级供销社及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汇报培训及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力争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