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教学楼改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教学楼改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水利厅:
  你厅送来的《关于转报〈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教学楼改造工程及设备购买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的函》(黔水计[2008]11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省水利电力学校教学楼加层扩建2447.9平方米(其中:主楼7层、8层各1029.9平方米,附楼1层126.6平方米、3层261.5平方米),改造给排水系统及相应泵房和消防水池、电气系统和通风系统以及内部装修,增设电梯2台。
  新增电工、电子实训设备114台/套,其中:电力系统微机变压器保护实训考核装置1台、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培训平台9套、维修电工技能实训考核装置(网孔版)40套、维修电工技能实训考核装置10套、电工技能实训考核装置2套、电梯实训装置2台、供电技术实训装置10套、电子技术实训装置40套。
  二、同意平面设计,新加楼层功能用房应全校统筹考虑优化设置。
  三、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电梯应仅通达较高楼层以合理配置竖向交通。
  四、原则同意加层结构方案,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试训教室实际荷载认真对结构设计和基础设计进一步复核验算,确保工程安全。
  五、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和通风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有关规范和使用要求,并应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
  六、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
  七、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完善节能设计。
  八、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半年。
  九、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57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450万元、设备购置12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