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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局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主动了解项目情况,积极上门为建设项目做好环保审批指导服务。对重大项目可预约提请有关处室上门办理有关事项。窗口人员做到节假日和八小时工作之外电话畅通,只要项目单位有要求,提供24小时服务。进一步延伸服务,对重点项目审批落实专人做好跟踪陪同服务。

  六、绿色通道的便捷措施

  (一)简化环评手续。进入绿色通道由我省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按规定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简化环评手续,不编制环评大纲而直接编制报告书。

  (二)缩短审批周期。凡进入绿色通道的由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达到了受理的基本条件,承诺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原则上压缩到法定时间的50%以内(30个工作日内办结环评报告书的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环评报告表的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表的审批并不收任何费用。),对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重大项目,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凡进入绿色通道的建设项目,只要符合我局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的基本要求,对环保部审批项目需我省初审的项目,初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凡进入绿色通道的上市环保核查项目,属于环保部出具意见,对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出具预审意见。对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由我局出具核查意见的,我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意见。

  (四)建立健全环保审批网络服务系统。充分利用省环保局政府网站,搭建环保行政审批网络服务平台,环保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审批程序要求全部做到网上告知。2009年4月底前启动网上审批工作,率先在环评登记表、放射源转让实行网上审批。环保审批受理信息、审批审查进展和审批结果做到网上公示,让审批对象随时可以登陆环保网站,查询项目的审批进度和结果,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

  七、建立健全绿色通道巡视督导制度

  省环保局建立巡视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地对贯彻落实绿色通道工作开展巡视督导,对本意见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效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和反映在服务保增长和又好又快发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巡视情况,对审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进行评估并对有关问题进行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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