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的决定
(鄂环发[2008]6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教育局(教委):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和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鄂环发[2008]15号)要求,由各地环境保护、教育部门共同推荐,经省“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审定,省环境保护局和教育厅决定命名武汉常青阳光幼儿园等92所学校(幼儿园)为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并对在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焦婷等92名创建工作优秀指导教师、硚口区环境保护局等37个创建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和张亚文等37名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大力开展校园环境管理项目及各种环境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绿色学校创建品质,着力培养青少年环境意识,积极构建生态文明,为把我省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湖北省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名单
2、湖北省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3、湖北省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4、湖北省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湖北省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名单
(92所)
1、武汉市(24所)
武汉常青阳光幼儿园
武汉市第三十中学
武汉市第十六中学
武汉市江汉区振兴路小学
武汉市江汉区小精灵幼儿园
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小学
武汉市第四中学
武汉市硚口区幸福幼儿园
武汉市硚口区水厂路小学
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幼儿园
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小学
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小学
武汉市武昌区张家湾小学
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
武汉市青山区钢城第二十小学
武汉市青山区吉林街小学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幼儿园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才实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