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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参与“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参与“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的通报
(皖政秘〔2009〕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实现了我国空间技术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跨越,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空间出舱关键技术的国家,极大地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我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安徽江淮航空制氧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华东光电技术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第214所、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43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1所、贝迪斯电子有限公司、芜湖航天特种电缆厂等8家单位参与了“神舟七号”研制生产任务,受到了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为安徽人民争了光。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参与“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以上8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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