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积极的典当人才战略
(五)加大力度引进人才。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和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两个意见的通知》(昆通〔2008〕29号)精神。将典当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作为我市人才引进的重要内容。引入的典当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享受昆明市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代办人事关系、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等高效便捷服务。符合《通知》要求的可享受住房、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政策。典当机构高级管理人才享有参加政府专业工作会议、参与制定有关政策、直接获取政府相关信息的权利。积极为典当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考察、出访等创造条件。
(六)创造条件培养人才。支持典当机构在昆明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境内外金融专业培训机构,建立金融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典当业发展。政府组织建立完善金融咨询服务体系,为典当机构的人才培训、咨询服务创造条件。
五、加强对典当行的监管和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七)为典当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府引导,支持行业宣传,扩大影响范围,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依法规范典当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八)进一步做好典当涉及的抵押登记等相关行政服务。典当所涉及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它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尽快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九)加强对典当业的宏观调控和市场准入管理,优化地区布局。积极开展典当风险防范和监管机制研究,切实加强对典当行主体行为和经营行为的规范,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打击力度;各相关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监管,形成合力;行业协会要积极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开展行业诚信承诺,不断提高典当业的整体素质,主动营造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典当经营环境。积极推进典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六、加强对典当业的考核奖励
(十)建立典当业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典当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以出当率、赎当率、续当率、死当率、房地产典当率、财产权利典当率、资金周转率、对我市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融资支持度、信用级别、税收等为主要指标,每年对典当行业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奖励并授予年度荣誉称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加强领导协调,为典当业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规范对典当行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典当业的监管,统筹、协调全市典当业体系建设和发展,规范典当业的政策制度。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典当行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规范典当行的“黑名单”制度和典当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典当行信用评级制度。市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并督察。
(十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协调,建立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为在昆典当行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全面的服务。逐步建立典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根据昆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协助积极向相关管理机构争取有利于我市典当业发展的政策方针。
昆明市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昆通〔2008〕65号),现就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融资租赁业是融资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有利于刺激消费,促进销售,激活社会的物流和资金流,促进资本合理有效流动;有利于建立起资源、资产、资本之间转化的桥梁;有利于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高新企业的实力;可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条件,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经过近年来不断发展,我市融资租赁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融资租赁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融资租赁的规模不断扩大,有力促进各类企业特别是一些高新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为昆明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在当前昆明推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建设的重要时期,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发挥其在金融发展体系中的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快昆明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认真把握当前发展的重要机遇,争取更多的国内外融资租赁企业到昆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支持本地融资租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全市各类企业对融资租赁产品的认识和利用,有效控制融资租赁行业的风险,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业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使我市融资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达到2%,成为投融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力引进和发展融资租赁机构
(一)为各类融资租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将融资租赁业明确为全市支持和重点发展的行业,将各融资租赁机构明确为全市重点支持的企业。大力支持国内外的各类融资租赁机构在昆明成立总部或开设分支机构,在资金进入、公司登记等各方面简化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对在昆设立融资租赁机构给予大力的政策支持和奖励。全面落实《昆明市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引进有实力的融资租赁机构,对在昆明新设融资租赁机构的,按不高于注册资本的1%给予补助,以上补助资金分三年均衡拨付。对融资租赁机构的省、市分支机构落户昆明金融商务聚集区的,由当地政府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三、大力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发展完善
(三)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项目有前景、产品有市场、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作为服务对象。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向以下项目倾斜,扩大业务规模,重点倾斜的行业和项目:一是符合昆明市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二是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的工业设备、冶金设备等;三是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城市公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所需设备;四是为改善昆明市及各县区的医疗环境、医疗条件所需引进的国内、国外先进的医疗设备;五是大型印刷设备及其他大型通用设备的购置和改造;六是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探索制定重点融资租赁项目的贴息、补助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