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9〕2号)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昆明市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机动车的快速增加,我市主城区停车难的矛盾日益凸显;为逐步改善主城区“停车难”问题,适应城市的机动化发展趋势,促进城市交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近期工作任务
编制完成《昆明市静态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在主城四区政府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对辖区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各区牵头完成停车泊位供求矛盾突出的部分老旧小区、公共场所停车场的建设改造工作;创新静态交通设施建设机制,吸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投资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实现逐步缓解市民静态停车供求矛盾紧张的目标。
(二)中远期目标
制定出台《
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管理主体,强化管理职责,细化机动车停车场配建指标,完善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专业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合理城市停车结构;构筑设施布局优化、动静态交通协调的区域差别化停车系统,适应城市的机动化发展趋势,促进城市交通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区域差别化。根据不同地区的城市布局和交通特征,推行区域差别的停车政策,通过差别化的停车设施供给、停车收费及管理,实现合理分布交通流,改善交通方式结构。
动静态交通协调。利用交通管理和停车泊位控制,通过以静制动和动静协调发展,达到城市“动静态”交通平衡。
土地集约利用。停车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立体空间进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发展和应用各类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静态交通设施的新技术、新方式,提升单位空间停车泊位的最大值,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的停车设施必须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需求,兼顾人民防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