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停车场建设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停车场建设,对于停车场项目审批进入“绿色通道”,涉及的市级行政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快审批进度。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昆明市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杜敏副市长任组长,祝崇祯副秘书长、杨勇明副秘书长任副组长,主城四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投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陈剑平副局长担任。
(二)职责分工
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辖区各类停车设施进行调查和整理,组织辖区内的停车设施新建、配建、补建和调整工作,在与规划部门进行对接后,明确机动车停车场设施中农贸市场、商业娱乐设施的配建比例,并根据每个地块或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优惠政策,项目成熟后搭建平台进行市场化运作。
市发改委负责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产业发展,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对拟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项目分项目性质、投资主体等不同情况进行审批、备案和核准。
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完成《昆明市静态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监督检查,严格依照《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新建项目进行规划、审查、验收。对各区上报的拟通过市场化进行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的方案进行审核,提出规划意见,并将审批工作纳入“绿色通道”进行审批。
市建设局负责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质量监督备案等各个环节中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建设项目按规划要求建设停车设施。对停车设施增建工程实行“绿色通道”审批程序,加快办理速度,做好服务和配合。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二环以外静态交通设施的基础调查,并负责公路路网周边静态交通设施建设。
市城管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修订《
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试行办法》;市城管局督促各区做好辖区内停车场的行业审批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