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工作
(一)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工作要求和清理结果,结合我省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应取消、调整现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对由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清理后认为不适应实际管理需要的,按法定程序向设定机关提出不再作为前置审批的建议。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前置审批或变相前置审批应及时取消、调整。制定全省通行的行政审批分类原则和标准,统一规范省、市(州)、县(市、区)行政审批项目。建立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公布机制,按年度根据新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行政审批情况,以及国家公布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目录,对应清理我省行政审批,适时补充、取消、调整并公布我省有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规范。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编制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逐项梳理行政审批流程,分项目确定标准办理环节、步骤,按照依法履职、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要求,压缩办事时限,合理确定各环节标准办理时限。编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载明行政审批名称、依据、实施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等,并予以公示。对于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作出处理,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原行政审批调整为非审批管理的,要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
(三)创建一流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搭建高效规范、优质服务的平台。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软件系统,拓展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兼容性,建立省、市(州)、县(市、区)通用,并与部门专网对接的电子运行平台,
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直接生成问责。深入推进并联审批,拓展并联审批范围,完善并联审批机制。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的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加大行政审批流程整合力度,下级部门受理转报的审批事项,由审批部门编制统一流程。不承担实质性审查、只需获取申请人相关信息的备案等事项,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减少办事环节。继续探索恢复重建、支农惠农、扩大内需等事项“绿色通道”和全程代办机制,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认真推行行政审批延时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方式。拓宽行政审批申请渠道,完善配套体系、积极为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行政审批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