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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通知
(豫劳社明电[2009]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全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09〕5号)要求,决定于2009年3、4、5三个月继续在全省开展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率为目标的“春暖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这次行动,把开展“春暖行动”作为巩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同时积极协调工会、企业组织等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春暖行动” 顺利实施。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春风行动”和“2009年农民工维权行动”,在去年开展“春暖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工作力度,推动城镇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2008年底基础上,争取再提高3至5个百分点。各地还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突破乡镇企业、村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的难点,力争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三、采取有效措施
  1、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各地要结合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输入地,要深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车站及大量使用农民工的企业,采取各种生动活泼、通俗明了的形式,如制作“法律条款简图”、编印宣传画、宣传页等,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农民工输出地,要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劳动合同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增强农民工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2、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各地结合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继续搞好调查摸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准确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省里已制定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简易文本并在河南省劳动保障网上公布,供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考,各地要继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向用人单位及农民工免费印发。结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社区、乡镇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企业与农民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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