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渝劳社发〔2009〕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就业促进法》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要求,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09年2月9日至3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使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减少职业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改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职业中介机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为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整顿对象及内容
以城市中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集区、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区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重点,检查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遵守就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
二是对未经许可或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以及虽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坚决取缔。
三是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或用人单位招工时发布虚假广告及其他虚假就业信息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和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