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桥墩水库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内容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同意调整桥墩水库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内容的函
(浙发改函〔2008〕342号)


温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桥墩水库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请示》(温发改农〔2008〕552号)悉。2001年我委以浙计农经〔2001〕1170号批复《苍南县桥墩水库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的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00万元,其余由苍南县自筹解决,但是从2001年到2007年中央补助资金一直未安排。2008年下达了桥墩水库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500万元,由于时过多年,工程的政策处理费用(当年未考虑在工程投资内)、建材与劳务价格、设计规范都发生了变化,水闸布局也需根据目前现实情况调整,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内容需要作调整。为了实施好桥墩水库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经研究,同意将桥墩水库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的内容调整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1、改建夏桥水闸。老闸拆除,在老闸东南侧约138米处新开河道建新闸,闸孔净宽为5孔×6.0米,设计流量285立方米/秒,主闸门为平板钢闸门,闸底高程为-0.85米;
  2、建设新闸上下游河道及相应设施,老闸下游河道堵口;
  3、新闸上游河道建桥梁一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