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关心关爱企业家,政治上给荣誉,社会上给地位,生活上给关爱。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创业光荣,创新可贵,人人关心企业发展,人人关爱企业家的氛围。每年开展“十强企业”和“明星企业家”评选活动,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被评选的企业家享受厅级干部保健待遇,对于排位前十名的企业经营者由政府资助组织出国考察学习。
(五)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强银企合作,设立银企合作奖。完善政府、银行、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经常性组织银企合作及项目推介活动。金融机构要围绕“工业三年倍增计划”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和金融产品,改进和完善金融信贷审批、信用评级、信贷考核、抵押担保、利率定价管理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各级经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企业和成熟项目,努力促成银企签约,并按实际履行签约额,对金融机构予以奖励。
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拓宽民资、外资进入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渠道,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担保体系。市担保投资公司和县区担保公司要争取省担保集团的支持,充实担保资本金,纳入省担保集团的再担保体系,不断壮大担保实力,扩大担保规模。支持工业园区建立担保机构,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性、互助性担保基金和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在首次融资过程中办理相关手续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帮助。在发生转贷业务时,有关单位不得重复收取评估费。
支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积极引导企业到资本市场募集发展资金。企业上市过程中,在调整股权、划转资产时,对土地、房产、车船、设备等权证过户,不变更实际控制者的,按非交易过户处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企业需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或重组上市的,对并入拟上市企业的资产进行过户时,相关税收全额征收后,受益财政等额返还给企业。经确认的拟上市企业的利润增加部分,或因审计、评估发生的净资产增值,依法补交的所得税,由受益财政全额返还给企业。企业首次发行股票融资成功,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六)强化服务职能,优化发展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业三年倍增计划”的目标,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全面推行为企服务全程代理制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清理与审批相关的收费项目,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涉及企业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用地报批、工商登记、设备引进等审批,职能部门要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和帮办。加大政务公开和企业治乱减负力度,完善企业投诉、案件受理和查处制度,把改善投资发展环境纳入政府效能考核。对投资规模大、贡献突出的企业,经企业或主管部门申请,可以市、县(区)政府名义实行特殊的挂牌保护。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企业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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