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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企业服务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企业服务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经运〔2009〕31号)


各重点工业企业:

  为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市经发局于2009年1月份正式开通“厦门市工业服务网”,集中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现将《厦门市工业企业服务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业企业可通过工业企业服务网反映问题,即登陆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的门户网站(www.xmjfw.gov.cn),点击“工业服务平台”进入操作界面,登陆账号及初始密码随本通知一并发给。

  各工业企业也可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反映问题。传真号码:5052397,邮箱:xmdyxx@163.com。

  二、请各企业指定专人作为企业服务网联系人。拟将之前各企业报送我局的对外事务联络人作为服务网联系人(名单附后),请确认人员情况。需更改联系人或尚未提供联系人的企业,请填写回执并传真到经济运行处。

  三、各企业在执行落实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市经发局经济运行处联系。联系电话:5397526 5397525。

  特此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九年二月四日

  厦门市工业企业服务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协调服务工业企业的常态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服务职能,收集工业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厦门市工业企业服务网(以下简称服务网)健康运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服务网隶属于市经发局门户网站“厦门市工业经济网”,是市经发局通过互联网为工业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实现政企互动的平台和窗口。

  第三条 服务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经发局为服务网主管单位,负责服务网的栏目设定、内容组织、运行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市经发局通过服务网受理、汇总工业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在一定时限内给予解决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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