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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农委关于确保完成一季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任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生产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实现增产富民。

  2.切实抓好冬季农业生产。大力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产业,抓好一乡一品、一县一业,推进农业经济区发展;尽早启动设施农业小区建设,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基础。

  3.健全现代农业产业链条。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名优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搞活农产品流通,重点建设粮食、蔬菜、瓜果、生猪、牛羊、禽蛋等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推进30万亩基地的备案登记,使蔬果类出口基地注册达到50万亩以上。

  4.落实农业结构调整任务计划。各地区要围绕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目标,制定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和计划,并落到农户。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涉农地区的对接,做好规划、土地流转、协调贷款等前期工作,做到任务早下达、政策早出台、建设早开工。

  (二)积极开展春耕备耕。

  5.抓好物资备耕。全市春耕需要化肥17.5万吨(折纯量)、种子3493万公斤,农药2500吨、农膜30000吨,供销系统、农业部门要抓紧时间组织货源,保证春耕生产物资供应充足。

  6.搞好科技备耕。重点围绕“一村一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培训,引导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深入开展与省农科院科技共建活动,实施“五大提升行动”,组建10个专家服务团包乡包项目。

  7.加强农机备耕服务。各地农机部门要抓紧农机具检修,做好春耕生产所需柴油准备工作。推进30个水稻、20个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村建设。扶持农机大户,加快先进实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8.开展打假保春耕。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力度,通过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农民买上放心农资。

  (三)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9.推动土地流转。把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全年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尽早提出全市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

  10.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完善全市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新民市、辽中县、苏家屯区24个重点乡镇30万亩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和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出台《沈阳市高毒剧毒农药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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