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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2008年度鲁班奖的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给予表彰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2008年度鲁班奖的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给予表彰的决定
(扬府发〔2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建筑行业牢固树立质量兴业意识,狠抓工程管理和质量创优,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其中,由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扬州市地税局综合办公大楼,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承建的深圳红树西岸等2项工程荣获2008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为表彰先进,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工程创优活动,经研究决定,对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表彰,并按《扬州市建筑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扬府办发[2008]149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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