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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猪、肉牛奶牛、家禽产业发展的意见

  五、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业
  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机制创新,建立基地,实施“全链条、全利用”产品开发战略,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新建和改扩建的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享受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引导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增强创新意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各级政府要主动指导协助加工企业建设养殖基地。企业要积极谋划建设原料生产“第一车间”,确保生产原料的数量和质量。引导鼓励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小区)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养殖场(小区)”的合作模式,使加工和养殖实现互利共赢。
  六、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严格控制生猪、肉牛奶牛、家禽疫情。对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的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布病等计划免疫的疫苗经费由市、县级财政承担;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补助标准由现在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省县财政按6:4比例承担;对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省、县两级提供经费补贴,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突出做好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逐步实施畜群净化;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卫生安全。
  七、解决牧业发展资金问题
  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户参股建立承贷主体,通过内部联保、龙头企业信用担保等形式,建立为养殖户提供贷款资金的融资模式,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问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分行组建“吉林省畜牧业信贷中心”。依据国家《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创办小额贷款公司,支持生猪、肉牛奶牛、家禽等产业发展。
  针对畜牧业承担市场和疫病“双风险”的特殊产业特点,围绕生猪、肉牛奶牛、家禽等产业发展重点,按照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依托有资金实力、有带动功能的龙头企业,组建畜牧业专业担保公司。先选择3-5个畜牧业大县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破解养殖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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