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布置2009年
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珠建建〔2009〕13号)
市属各施工企业:
现将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布置2009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8]3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09年3月15日前将2008年度数据报送我局,报送方式为网上填报和纸质报送。资料包括报表(一式两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每张报表及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为保证新制度的执行,各企业应及时做好软件的升级工作。升级的软件、操作手册等在参加省组织的统计培训班时统一发放。统计培训时间省另行通知。
三、被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上公布,存在缺报建筑业统计报表的我市企业,应严格按照(粤建办管函[2008]321号)切实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对未按时上报或不上报的企业,将视为企业的诚信不良行为,录入企业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