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泉县辽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社会〔2008〕1725号)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批复平泉县辽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承发改社会〔2008〕619号)和编制的《平泉县辽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委托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促进平泉县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同意平泉县辽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道路工程。改造柳溪七家经景区北门至辽河源头旅游道路28公里;建设景区内步游路15公里。
2、环保设施。新建处理规模为10立方米/小时的污水处理站6座。
3、给排水工程。建设日供水量73立方米给水系统;建设日排放量58.4立方米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4、供电工程。100千伏安变压器3台、150千伏安变压器2台,10千伏输电线路20公里。
5、服务设施。建设水冲式厕所5座、环保式厕所5座;新建停车场3处,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6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