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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巢政办〔20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8〕9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归口负责,预防为主、纠防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等事件;

  (二)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等事件;

  (三)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事件;

  (四)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统一对外发布应急信息等。

  四、部门职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清欠工作进行协调和监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相关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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