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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建委:负责规划区域内市直管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清欠工作,协助做好解决工资拖欠事件劳资双方有争议的工资核实工作,责令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对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市交通局:负责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清欠工作,协助省交通厅解决好高速公路在巢路段建设项目工资清欠工作。协助做好解决工资拖欠事件的劳动者工资核实工作,责令拖欠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对违法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欠工作,协助做好解决工资拖欠事件的劳动者工资核实工作,责令拖欠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市发改委: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及系统内报批的基建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缓报续建项目;

  市经委:负责协调解决所属企业因关闭、破产、改制重组过程中的职工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所产生的突发事件;负责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欠薪问题的协调处理,责令经营者支付工资;负责监督小窑厂、小作坊及其他中小企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小煤窑、小矿山及其他相关中小企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拖欠工资涉嫌逃匿和组织堵塞交通、冲击机关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讨薪的,以及假借讨薪,煽动群众闹事的,依法处理;

  市司法局:协助现场疏导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市总工会: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积极协助政府参与突发事件处置。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和解决园区企业和园区建设项目拖欠工资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市财政局:安排欠薪保障应急资金;

  市信访局、应急办:负责做好上访劳动者的思想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严重拖欠工资的企业,同时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对易发生突发事件企业的监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梳理情况逐级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同时通知责任部门和公安、信访部门负责同志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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