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陕西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及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陕发改经贸〔2009〕16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和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
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3676号)精神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陕西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和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成员及清仓查库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二○○九年陕西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2、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二○○九年陕西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审计厅、
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西安分公司)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全省粮食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储在陕西境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在陕分支机构)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的具体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