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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陕西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及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所有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各设区市分别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典型调查,杨陵区可选择1家企业进行。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按照国办发〔2008〕118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关于《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由全国粮食清仓查库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参加)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一)全省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审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储粮总公司西安分公司参加的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制定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重大事项向省政府报告。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粮食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1、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
  2、根据《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陕西实际,制定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省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及省级复查的工作人员进行粮食清仓查库业务培训。
  4、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
  5、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
  6、实时向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
  7、汇集全省细化至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并分解下达至各设区市及杨陵区。
  8、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
  9、协助其他省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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