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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涿高速公路卧佛寺连接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涿高速公路卧佛寺连接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交通〔2008〕1963号)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张发改交运(2008)988号《关于报送张涿高速公路卧佛寺连接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和《关于县道康祁线改建工程有关情况的说明》,省交通厅冀交函规(2008)355号《关于张涿高速公路卧佛寺连接线(康祁公路)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收悉。根据中共河北省委领导议事纪要(2008)第12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提高通行能力,满足交通量增长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张涿高速公路卧佛寺连接线。

  二、同意项目路线起自现康蔚公路京冀界,经东花园、小南辛堡、官厅镇、李官营镇、果园村、矾山镇、黑山寺、口前村,终于卧佛寺西北(与109国道顺接),全长约64公里。同意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投资7.6亿元,除省交通厅按照现行政策补助外,其余资金通过申请交通运输部补助和你市筹措解决。

  四、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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