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对标目标:通过开展能耗水平对标活动,重点耗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明显降低,部分企业能耗大幅度降低,部分企业能耗水平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煤炭、钢铁、有色、化工、电力、建材、焦化、造纸、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能效对标原则:①企业主体原则。能效对标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能源利用活动,技术性强,内容复杂,差异性大,要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和中介组织指导为辅的原则。②先进性原则。标杆的选择、工具的确定和对标的组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必须充分体现先进水平要求。③突出重点原则。企业能效对标体系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工序、重点设备和重点产品,针对重点环节对标挖潜,提升节能能力。④注重实效原则。对标要实事求是,符合企业的实际,不拘泥于形式,通过开展对标活动,切实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水平。
三、工作总体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部署以及我省实际情况,全省能效对标工作安排如下:
(一)扩大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试点范围。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出台的具体意见,从钢铁、化工、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中选择部分企业,扩大对标试点范围,以企业为主体,结合能源审计报告,引导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相比较,确定标杆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及时总结典型和经验。
(二)制定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指南。根据试点经验,组织制定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三)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指导重点行业的重点能耗企业,按照相关《指南》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鼓励其他企业自愿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四)总结评估推广。对阶段性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成效进行评估分析,编制能效对标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能效对标指南,引导和带动全省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企业能效对标管理。重点耗能企业要明确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对标阶段性目标,及时提出阶段性的改进要求;定期召开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市(区、县)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送指标数据、指标分析报告和最佳节能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