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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中国-捷克政府间科技合作推荐项目的通知


  附件2
  项目基本信息表

  说明:1.本表共计有13栏,请按照要求分别以中英文填写。
     2.填写申请人姓名时,不要加任何头衔,诸如 Mr.,Dr.,Prof.等。
     3.填写中方申请人英文姓名时,姓前名后,如“李时珍”写为“Li Shizhen”。
     4.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其他隶属于国家部委的单位,建议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作为推荐部门,以免不能及时得到执行通知。
     5.本表仅提交电子文件,不必打印。
项目名称外方单位(中文)外方申请人姓名(英文)中方单位中方申请人姓名中方联系方式推荐部门中方申请人手机Project TitleOverseas Institution Name of Overseas ApplicantChinese InstitutionName of Chinese Applicant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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