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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意见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在晋升中级职称时,由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县级以上医院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在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在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满一年的,考核合格者,由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优先申报评聘。
  县级以上医院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在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在乡镇卫生院帮扶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由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优先申报评聘。
  县级以上医院高级卫生专业职称人员在申报省管专家和政府津贴专家时,在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在乡镇卫生院帮扶服务满半年,且考核合格者,由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优先推荐。
  市人事局在2009年-2010年间,每年争取省“三支一扶”指标,支持重点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其待遇按省规定执行。
  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把乡镇卫生院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邢台市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常丽虹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把乡镇卫生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乡镇卫生院事业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建立稳定的乡镇卫生事业经费保障机制。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党委、政府要为乡镇卫生院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发改部门负责卫生院项目筛选、立项和报批,下达投资计划。人事和编制部门负责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制定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引进人才及提前离岗人员待遇的具体办法。财政部门负责编制乡镇卫生院经费预算,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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