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规定要求完善一个项目两个业主建设相关手续事宜。
三、工作经费
本项目可提取适当比例的工作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成本,用于工作人员加班、误餐、油料补贴及奖励等开支。
附件1-1:新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资金保障任务分解1
附件1-2:新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资金保障任务分解2
附件2:新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工程进度任务分解
附件1-1
新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资金保障任务分解1
2009年共需安排约2亿元人民币
一、2009年2月28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1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二、2009年3月31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三、2009年4月30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3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四、2009年5月31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五、2009年6月30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六、2009年7月31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七、2009年8月31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八、2009年9月30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九、2009年10月31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