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合政办〔2008〕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国发〔2008〕17号),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现就2009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1.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抓好推进依法行政联系点工作。每个县、区选择1个乡镇(或街道)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
3.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研究制定2009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年底前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政府所属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本地区和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5.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重大决策,应经集体讨论决定。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和涉及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应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