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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12.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逐步拓展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领域和范围。(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3.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在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的基础上,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条款进行梳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其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4.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畅通诉求渠道,探索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

  15.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6.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案件,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过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出处理。积极主动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7.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各级行政机关要保障群众遇到困难和问题有地方诉求,及时受理并且认真妥善处理。对诉求不便的群众,有关基层组织要实行信访代理制度,避免群众盲目投诉、多头和重复上访。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积极引导群众更多地采用书信、电子邮箱、传真、电话、网络等方式表达信访诉求,方便快捷地反映和解决问题,减少越级上访、无序上访。(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18.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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