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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督查方案的通知


  督查工作由8个工作组和1个综合组承担,各组人员和督查区域如下:

  第一组

  分管领导: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组  长: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自治区人事厅厅长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厅长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自治区法制办主任

       自治区金融办主任

  联 络 员:黄 敏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兼第一秘书处处长

  督查区域:南宁市;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资委、法制办、金融办。

  第二组

  分管领导:陈 武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组  长:郭宏伟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自治区外办主任

       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自治区质监局局长

       广西博览局局长

  联 络 员:黄志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处长

  督查区域:钦州市、北海市;自治区商务厅、外办、北部湾办、质监局,广西博览局。

  第三组

  分管领导: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组  长:曾 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蒋家柏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自治区农垦局局长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自治区粮食局局长

       自治区扶贫办主任

  联 络 员:莫 富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四秘书处处长

  督查区域:柳州市;自治区水利厅、科技厅、民政厅、农业厅、农垦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粮食局、扶贫办、移民局。

  第四组

  分管领导:杨道喜 自治区副主席

  组  长:王德伦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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