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自治区民委
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一、切实加强民族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继续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和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好局面。
二、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各项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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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
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预警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五级五长接访”、“全区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涉警突出问题。加强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配合有关部门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加大基础投入,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发展群防群治力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整治工程。自治区筹措资金2亿元,对50户以上连片木结构民族村寨实施防火综合整治,改造农户6.5万户,解决民族村寨防火问题。
三、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各项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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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
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筹措资金21亿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30元提高到15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5元提高到45元。
二、实施乡乡镇镇有敬老院项目。安排0.75亿元新建150所乡镇敬老院。
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切实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各项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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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
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一、强化监管改造工作,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刑满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依法治桂进程。
二、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各项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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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一、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提供财政支持。
二、切实抓好财政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增长11%。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三农”、千亿元产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各项事业的投入。加强财政监督。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建设和装修,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出国(境)等经费预算实行零增长。
三、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四、继续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 “乡财县管”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继续推进规范津补贴改革。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五、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加强财政民生投入的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完成200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
六、会同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等有关部门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落实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研究制定支持经济增长的财税政策。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和燃油税费改革。
七、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