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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卫基妇发〔2009〕2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妇幼保健所,市新农合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情牵新生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意见》(长府办发[2008]75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制定本方案,望认真执行。
  附件:1、全市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活动方案
  2、长春市产前筛查流程图(略)
  3、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管理流程(略)
  4、免费孕期检查流程图(略)

  二OO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全市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情牵新生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意见》(长府办发[2008]75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将在全市开展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今年起,逐年加大干预力度,排除不确定因素,预计3年内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1-1.5个千分点,5年内控制在4‰以内。
  二、开展项目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妇幼保健项目减免费用:一是产前筛查(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二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天性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三是孕期保健检查(5次基本检查项目)。
  三、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市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各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处长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责任,统一领导,部门配合,分工负责,相互支持。
  (二)整合资源
  积极与市人口计生委协作,在农村(社区),实行计生、卫生工作一体化。村一级,由计生员负责承担优生工程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社区一级,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优生工程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市卫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定期监督考核。
  四、工作安排
  (一)免费孕期检查
  1、免费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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