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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二)健全机制,青少年学法不断完善
  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市普法的源头。2008年,我市从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着手,在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对重庆大中小学生法制教材进行了修订,将其纳入地方教材体系,并协商市财政逐步解决了法制教材经费问题。对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管理培训方案, 将优秀政法干部和大学生充实到法制副校长的队伍中,使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覆盖面达到了98%。一年来,全市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共200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约80余万人次。充分利用“西部普法网”、“法律在线”和“法律阳光”等网络平台,以及“博士生宣讲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了“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及多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有120余万名青少年参加了活动。市委法建办、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市关工委等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软、硬件建设。各基地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全年共接待参观者5万余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50场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进一步深化。
  (三)多方协作,企业普法不断强化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市普法的重头。2008年,我们从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着手,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采取“政府部门主导、行业协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模式,通过各方通力合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企业普法的不断深化。2008年,全市各国有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等七项制度,加大了普法经费投入,有的纳入预算管理,有的列入单项经费;围绕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举办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400余场,5万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全市75家国有重点企业中开展了《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开展了“五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参加职工数达2.9万余人,12000余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全市干部年度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市商业联合会、市中小企业协会、市律师协会等行业协会联合对百家企业举行了3次《劳动合同法》讲座,通过《企业权益》内部刊物为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企业普法的深入开展,提高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了企业及员工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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