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宁政发[2009]3号 2009年1月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精神,创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宁夏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关系我区发展全局的重要基础设施,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水利工程管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权责不明、机制不活,工程运行经费匮乏、水资源利用效益低、节水意识不强等问题日渐凸现,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安全运行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为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明确提出在3至5年内,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目前,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与全国相比,进展滞后,任务艰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我区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我们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革进程,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区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效益。一是按照“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建立起职能清晰、责权明确的科学管理体系。二是按照“以钱养事”的原则,明确工程运行管理经费渠道,合理形成供水价格,建立起经费规范、水价合理、节水有奖、运营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三是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将水管单位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全面分离,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四是按照“精简高效、公平竞争”的原则,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体制。
三、全面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