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局关于开展“阳光旅游、优质服务”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导管中心):
根据上级关于以质量监管为中心,进一步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创新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在全市开展“阳光旅游、优质服务”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现印发有关工作方案,望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赋予旅游监督管理工作新的职责任务和2009年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年”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南京旅游发展实际,转变管理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注重从源头上、机制创新上解决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全过程监督管理手段,积极扶持旅游企业提升服务品质,为南京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全年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着重抓好10项工作,每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集中治理,形成声势,务求实效。
(一)建立旅游信息披露制度。以旅游协会为基本平台,以遏制和扭转低价运作模式为基本目标,以为游客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基本职能,每月利用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适时推介重点、热点线路,及时公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状况,曝光虚假广告、欺骗游客等行为,以公开透明的旅游信息引导游客,以成熟理性的游客影响旅游市场,促进我市旅游持续健康发展。2月份,聘请20名旅游线路价格审核员,主动为游客提供旅游参考价格服务。
(二)旅行社团档台帐规范化建设。团档、台账是旅行社规范运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经营过程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1月份,着重进行调研,通过走访企业、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旅行社团档台帐管理参照模板》。2月份,分3个层次在部分企业抓好试点,取得经验后,依据模板组织对全行业的普查规范活动,力争重点旅行社检查2至3遍,一般企业检查至少1遍,门市部(办事处)统一备案,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运行,形成内在品质管理机制。对于内部运营秩序好、诚信经营绩效好的旅行社,将向“江苏旅游诚信网”推荐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内部管理混乱、整改不力,导致旅游质量问题频发的旅行社,也将通过诚信网予以曝光。